近日,省科技厅印发《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旨在通过全流程规范化管理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,强化有组织科研攻关,为全省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高质量科技供给。

构建全流程规范科技攻关体系

办法明确,省科技攻关计划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与山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,分为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两类项目。重大专项实行主责单位负责制,围绕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,开展全链条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与创新产品开发;重点研发则面向产业升级、民生公益等应用场景,鼓励产学研用协同创新。

在项目遴选方面,坚持需求导向和多方协同原则,采取公开竞争、定向择优、定向委托等多种方式确定承担单位,并探索非共识项目专家实名推荐机制。所有项目均纳入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闭环运行。

完善科技攻关组织与管理架构

办法明确构建了权责明晰、协同高效的管理架构:省科技厅负责综合管理,重大专项主责单位和项目组织单位协同推进,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承担主体责任,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支撑。

强化项目组织实施与监督

在项目实施层面,办法建立了从需求凝练、申报立项到过程管理、验收监督的全链条机制。具体包括:常态化征集攻关需求并建立项目库;重大专项经省政府批准后实施,重点研发由省科技厅统筹凝练指南。

资金支持方面,实行差异化政策。签订任务书后拨付60%财政资金,中期"里程碑"考核达标后再拨付剩余款项,并同步支持省市联合创新与应急科研攻关快速立项。

加强监督保障措施

办法强调强化节点管控和诚信管理:项目实施定期报告与"里程碑"跟踪制度,未达节点要求的将限期整改、暂停资金直至调整终止。通过验收项目的结余资金可留归单位用于科研。

此外,重大专项实行年度报告与总体验收制度,并强化科研诚信与科技伦理约束,健全信用记录与失信处理机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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